我一定会珍惜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爱护,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,及时汇报情况,好好经营,努力回报社会……”社矫对象宋某(化名)感激地对洮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说。
近日,洮北区司法局收到宋某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,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。为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,更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,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。
经查,宋某现在经营的项目是外地的招商引资项目,需经常性跨市、县去处理经营,遂提出以上申请。
洮北区司法局审查认为宋某在社区矫正期间,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,创业热情高,能积极回报社会,现实表现良好。且其申请外出的目的是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,请假手续齐全,请假事项符合相关规定。结合宋某的日常表现和现实情况,洮北区司法局依据《社区矫正法》、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》,批准了宋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,解决了宋某的燃眉之急。
近年来,洮北区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工作需求,提供快速便利规范的审批方式,为涉企市场主体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帮助与关怀,既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,又做到了监管宽严适度,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,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治力量。